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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

  2020-09-22 10:47:54  
各科研人员:
  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已经开始,仔细阅读申报要求,积极申报。
  省“万人计划”是我省培养支持本土高层次人才、做大做强人才队伍基本盘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0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青年人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青年创新人才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显著,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优先推荐我省紧缺急需的金融、立法等专业领域青年人才。
  (三)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专项人才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3个专项申报人员在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
  2.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
  3.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4.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5.符合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省属单位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在浙中央部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人选必须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并经推荐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5)。
  (二)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对创新类申报人选的评定,由省人力社保厅成立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小组,建立评审专家库(省外评审专家不少于40%),抽取评审专家进行初评,提出初评入选名单。
  (四)对创业类申报人选的评定,今年将采用专家初评、实地走访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五)初评入选名单报省委人才办,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市要重点围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领域引导目录》,优先推荐列入本目录产业领域以及相关重点企业单位的人才。各市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中,企业人才应不少于1/2,并向民营企业创新人才予以适度倾斜。
  (三)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不得超过3次。
  (四)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地区、本系统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可暂不推荐。
  (五)申报人必须依托全职工作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今年青年拔尖人才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入口,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工作单位在线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人和工作单位登录账号在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注册申请,如已有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
  (一)创新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10月14日前完成网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可见附件。
  (三)申报联系人
  人事处:  高红梅   曹士 电话:0577-88017508
 
  附件: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类申报书
     
2020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其他信息详见省人社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art/2020/9/21/art_1392230_10466.html


人事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