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人才引进 / 正文

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26 17:15:21  
  根据温州市《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简称“国科大温州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5月,是中国科学院大学直属二级科研机构。前身为中国科学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筹)(2011年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温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国科大温州研究院以基础创新推动生命健康和医用智能装备科技孵化和转化,重点开展目标导向的医用生物材料、干细胞临床转化与应用、精准医学和个性化诊疗、智能医疗装备等具有重大临床应用前景的研究领域,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材、药、械、医”一体化的创新中心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1名管理人员,工作地点为温州市龙湾区,岗位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聘岗位
岗位 人数 学科、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它条件
管理岗位 1 人力资源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户籍为温州市。
2、该岗位需与海外人员沟通交流,
应聘人员需熟练使用英语。
3、有人力资源工作经历优先,有
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优先。
  (二) 选聘对象范围
  选聘对象必须符合温州市《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中规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条件:
  1、毕业2年以内(2018年及以后毕业),本科起点,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根据毕业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专业对口。
  2、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的包括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选聘对象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录用范围。
  (三)选聘条件
  符合温州市《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选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选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投递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邮箱talents@wiucas.ac.cn。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
  1、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
  2、相关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等所需材料;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5日
  (三)资格初审
  本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与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根据面试情况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专业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面试前,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录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选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七)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人员均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选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514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7-88017508


人事处
2020年5月26日
上一篇:引进人才公示
下一篇:引进人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