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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申报公告

  2016-08-19 15:39:00  
  为加快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动温州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发展,2016年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对象

  在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激光与光电、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面向全球引进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分特别支持(第1类)、重点支持(第2类)、优先支持(第3类)、一般支持(第4类)四个层次予以资助。

  已落户或有意向落户温州(或县<市、区>)的创业创新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由《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领衔的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由1名负责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分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申报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条件

  1.领衔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近两年(2014年1月1日后)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全职来温州(服务),引进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中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或是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2.领衔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国内引进的团队成员须将人事劳动关系及档案落在依托单位,国外引进的团队成员每年在本市依托单位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3.创新团队依托在温科技型企业,提出的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团队依托企业近年来科技创新与运行状况良好,为建设培养创新团队及其项目筹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必要研发设备。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条件

  1.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将在温州创业或在温州注册创办企业未满3年(2013年1月1日以后),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

  2.团队领衔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企业达到具体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团队在温州注册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带头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总比例超过50%(不含)以上。团队创办的公司(公司总部)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温州。

  意向落户温州(或县<市、区>)的创业创新团队,申报时,带头人、团队核心成员以及依托单位需对以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书。特别优秀或我市紧缺急需的创业创新团队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时需说明理由。

  三、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2016年8月10日-10月9日)。已落户我市(含县<市、区>)或有意向落户地的团队均可依托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县(市、区)委组织部(招才局)进行受理,其中由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引进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委组织部(招才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当年的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2.形式审查(2016年10月10日-10月15日)。各县(市、区)招才局、市直属各单位和中央、省部属在温各单位负责对申报团队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送市招才局。

  3.复审。温州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组织对形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研究确定列入书面人员名单,不再接受材料补充。

  4.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团队的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发展方向、预期效益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形成入围名单。

  5.实地核查。根据需要视情组织对入围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人和从事的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和尽职调查。

  6.审定发文。综合专家评审推荐和实地核查意见,结合温州产业实际,由市招才局研究提出拟入选团队名单、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政策支持

  入选2016年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注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办妥引进手续,符合相关落户条件后,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特别支持(第1类)团队3000万元、重点支持(第2类)团队1500万元、优先支持(第3类)团队600万元、一般支持(第4类)团队200万元的科技项目资助,对顶尖团队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科技项目资助。

  2.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在首个资助期内,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3.优先推荐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申报“万人计划”,省“151人才工程”,市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科技计划项目。

  4.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凭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批准文件,经市招才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供相应生活保障措施。

  五、所需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团队项目实施方案、附件、汇总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一式8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

  2.纸质材料应统一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统一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内页统一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附件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请根据申报书附件要求编写。

  (二)电子材料格式要求

  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申报书为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按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分类打包发至wibehr@wibe.ac.cn。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加申报书、姓名加附件。

  (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联 系 人:曹士 高红梅

  联系电话:88017508

  电子邮箱:wibehr@wibe.ac.cn

  敬请关注“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内容。相关附件可至温州市招才引智网http://www.wzlx.cn/下载。

下载:
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汇总表.xlsx

   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温州市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