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6-09 13:44:03  
各科研人员: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现根据市《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 [2018]28号)、《关于组织部开展2020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委人办[2020]7号)和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推进“两区”建设的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19]38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面向以温州市域范围内的高校院所、企业等为依托主体,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按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人文社科创新等三个门类进行遴选。
  (一)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要求于1955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核心成员人数范围为5人-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全职工作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前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中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
  (二)遴选名额
  遴选科研院所科技类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企业技术创新类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文化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入选团队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称号,予以重点培育扶持,分别给予科研院所科技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0万元、文化类高水平创新团队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优先推荐申报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入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等4类团队后,分别给予科技型团队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3.团队带头人可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4.团队带头人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待遇。
  二、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对在我区创办超过1年但未满5年的E类及以上人才创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2.项目带头人(E类及以上人才)个人稳定持股达到30%以上。
  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1、2。另外,根据温委发[2018]28号文件规定,对我区自主申报入选的B、C、D类中的创业人才项目无需评审直接认定,但需要报送申报材料进行认定。
  (二)遴选名额
  择优遴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创业发展资助项目2-5个。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授予“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优先推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分别给予A、B、C、D、E类人才创业企业不少于10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元、1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
  3.对在我区自主申报入选的B、C、D类中创业人才项目,无需评审直接授予“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称号,并推荐上报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分别给予不少于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助。
  4.创业发展资助与创业券(或创业启动资金)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评选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工程”
  (一)主要类别和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国内人才,申报人要求于2019年9月1日前来我区工作,具有中国国籍。主要类别包括“罗峰领雁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5类人才。主要类别和具体条件分别为:
  1.杰出人才
  主要条件为: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区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所在企业产值达到亿元以上。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科研院所、企业)
  主要条件为:以50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企业创新领军人才,每批评选数量不少于60%。
  3.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条件为:以50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能引领或促进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
  4.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主要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5.新时代青年企业家
  主要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轻有为,积极进取,在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争创品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企业在我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还要求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二)遴选名额
  5类人才的遴选,每一类别均需达到1:1.5以上的比例方可进入形式审查阶段。本次共遴选“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2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6人、新时代青年企业家3人。
  (三)入选奖励和扶持政策
  1.给予区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依次给予新入选者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个人奖励,从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2.入选者可作为人才资格条件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3.入选者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4.入选者重点推荐申报温州市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入选市“特支计划”后,给予市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市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5万元的培训补助。
  四、申报流程
  1、相关材料附件请至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下载。以上申报表可直接将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表格更换封面后进行书面填写申报。各申报人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包括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申报书、附件材料。其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纸质书面材料要求:包括汇总表、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等,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内页用普通A4纸,页数不超过100页,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一人一个文件夹整理,文件夹命名规则:团队计划+XX项目+姓名。文件夹内包括两个文件,即申报书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PDF版本(要求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talents@wiucas.ac.cn审核后才可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高红梅 曹士 ,联系电话:0577-88017508。

  五、其他要求
  1.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我区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的项目。
  4.已入选温州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或温州市领军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无需申报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或“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六、附件
  1:龙湾区(高新区)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书(科研院所类).docx
  2: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人才计划申请推荐表(创新类通用).doc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